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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文号:州政发〔2020〕5号
  • 统一登记号:州政发〔2020〕5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签署日期:2020-02-22
  • 登记日期:2020-02-22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20-03-25
  • 公开责任部门: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2日       


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为巩固提升我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最需、最盼、最急、最难、最堵问题,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6号)精神,州人民政府确定2020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依法放权、宜放则放的原则,承接好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下放一批管理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乡镇社会经济管理赋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应接尽接”。大力推进吉首市、湘西经开区两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委编办及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2.推动政务服务导则落实。以《湘西州政务服务导则》为基准,加快县市、乡镇政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完善村级便民服务大厅功能,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全面落实“三进”(人进、权进、事进)。优化政务服务旗舰店,加快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应用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APP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打造24小时“不打烊”数字服务。着力推进窗口办、网上办、自助办、一次办、就近办、帮代办,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州智慧办、州大数据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3.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围绕省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完成流程优化、窗口整合、系统对接、材料整合等全链条,确保“一件事一次办”在州、县两级政务中心全覆盖。落实好14项共享应用的高频电子证照事项(第一批)、81项“一网通办”事项(第一批)。全面推进139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69项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州智慧办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4.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完成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推进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优化完善、推广应用及与智慧湘西公共技术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力争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厘清部门法定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智慧办、州大数据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5.推进各类清单规范化。及时调整发布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完善权力事项梳理匹配,完成全州四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清理和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力争申请材料压缩10%以上,持续公布和落实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6.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推进税务进驻州级车管大厅、县级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全覆盖、县级小型汽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建设。下放省际、市际、县际毗邻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危货除外)诚信考核至县级。实行货运车辆安全技术、综合性能、尾气排放检验检测重复项目“三检合一”。水上货运收费、口岸收费、处罚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环保局、湘西海关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7.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州、县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进驻本级政务中心,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公布的审批指南、流程图办理,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和受理的在线办理率达100%,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各类园区、经济开发区及新区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矿产资源、节能、环境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水资源、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洪水影响、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安全等评估评价论证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制定区域评估细则。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年版),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8.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进一步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全面完成县市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点设立,推进乡镇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设置,推广不动产登记“零跑腿”“零见面”和自助打证等业务,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登记场所自助查询服务。(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二、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9.压缩基础公共服务事项获取时限。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本级政务大厅办理,报装接入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资费标准等实行清单管理,实现客户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压缩高压、低压电力报装时限至25个、3个工作日内,压缩城市供水、供气报装时限至1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州通管办、州发改委、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吉首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10.强化水、电、气行业监管。加大水、电、气行业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开展电力获取全流程第三方评价评估、电力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工信局;责任单位:国网湘西供电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1月底完成)

11.提高税费办理效率。严格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实现省规定的149个即办事项即时办结,29个并联事项 “最多跑一次”,解决纳税人“往返跑、多头找”现象。(牵头单位:州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12.推进变相审批清理。清理规范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对需保留的按要求编制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及流程,同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13.组织开展中介脱钩清理。落实上级关于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工作部署,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14.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完成全州统一的网上、实体两个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出台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惩戒、淘汰机制,规范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8月底完成)

15.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认证评比行为。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认定、认证、评比行为,对未获法律授权或未按规定承接的由行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获法律授权或按规定承接的由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行业协会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职业资格认定、认证等行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0月底完成)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16.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征“六税两费”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到16%、失业保险总费率降到1%政策。(牵头单位:州税务局、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17.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持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管力度,曝光一批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依法清理公布2020年涉企政府定价经营性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7月底完成)

18.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合理确定城区园区特定经营性用水价格,严格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大工业优惠电价政策,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吉首自来水公司、国网湘西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19.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落地。引导鼓励银行机构增加三年期以上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贷款比例,开展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抵押等业务。持续开展“百名行长联千企”、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等。强化金融机构监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规范收费行为,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牵头单位:州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州财政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湘西银保监分局,州直各金融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20.降低物流成本。加大招商力度,持续推进商贸综合体、物流园、农村电商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21.加大涉企政策兑现力度。设置招商引资帮代办、优惠政策兑现、人才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兑现有关政策。做好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回头看”,及时将账款按时支付给相关企业,确保2020年不新增欠款,加快完善清欠长效机制。建立州、县两级政府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四、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22.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政策清理。将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文件,纳入清理范围,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抵触的,予以废止;不一致的,予以修改。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教育。(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优化办及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5月底完成)

23.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落实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职称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资格、资质、上岗类培训考试项目,持续清理执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强化职业资格监管,及时调整、发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24.突出解决“照后不营”问题。积极推进一般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推行事项清单管理制。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优化审查审批模式。按要求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25.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审批材料不超过7份,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其中全程电子化系统办理登记占比达80%以上,力争实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26.简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实现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2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企业年度抽查计划,企业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依托,集中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28.推进信用监管。完成信用平台升级改造,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全面完成州、县两级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州发改委、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6月底完成)

29.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制定执法公示、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出台《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30.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简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流程,缩短时限,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过程透明、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对采购计划备案即到即办,非标方式批复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31.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涉企政策制定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出台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4月底完成)

32.强化法治环境建设。按要求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报告和典型案例。依法严惩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套路贷”、暴力讨债、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3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继续推进事项公开、流程公开、收费公开、证明材料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五公开”常态化。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各县市及乡镇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州直各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五、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落实

34.完善政企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建立中小企业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专线;规范“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标准,丰富更新知识库,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加大“州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力度。(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优化办、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信访局及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35.建立问题破解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分析、破解机制,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进行交办督办明确完成时限,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把企业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问题整改的唯一检验标准,实行问题破解预案销号管理。(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责任单位:州优化办,12月底完成)

36.持续开展评议评估。建立工作推进现场评议制度,增加企业、群众评议主体占比,把现场评议面延伸到县市区。全面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结合世行指标、上级要求及自身实际,建立综合评估加降低企业成本、最多跑一次、工程项目审批“1+3”评估体系,开展年度营商环境评估。(牵头单位:州优化办;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统计局、国家统计湘西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1月底完成)

37.完善日常推进机制。整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智慧湘西建设三个领导小组为1个领导小组,在小组内设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智慧湘西建设三个工作组,厘清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全面推进政策落实。建立完善问题销号、工作计划落实一月一调度机制。(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优化办、州智慧办、州政务服务中心,2月底完成)

38.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一季度开展一次业务集中培训、现场观摩指导会议,不定期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学习和外出学习培训。(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智慧办、州优化办、州政务服务中心,12月底完成)

39.加强氛围营造。加强对改革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宣传和复制推广,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牵头单位:州优化办;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及湘西经开区管委会,12月底完成)

40.实行奖惩制度。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智慧湘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进行表彰,同时,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奖惩制度。(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责任单位:州政府督查室、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智慧办、州优化办、州政务服务中心,12月底完成)

此外,州政发〔2019〕1号文件其它指标任务同步推进。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专抓机构,结合实际针对任务出台区域实施方案;州直牵头部门要针对牵头任务结合省《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责任分工表》(湘发改公管〔2019〕961号)《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责任分工方案》(湘发改公管〔2020〕20号)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实施步骤、实施时间和实施要求等,出台专项实施方案。2月底前将方案报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72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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