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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1-00013
  • 文号:州政办发〔2020〕43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签署日期:2020-12-22
  • 登记日期:2020-12-22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20-12-22
  • 公开责任部门: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因素全面调查;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州、县(市、区)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编制普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州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搞好此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州县(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州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州普查实施方案和任务实施细则,做好普查宣传、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的信息资源,建设我州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形成全州普查系列成果。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要担负起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方案编制本地区普查任务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地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配强普查人员队伍,落实专家技术团队,实施具体普查任务,负责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县市区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保障为主,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并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州财政局负责州本级相关任务支出。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落实办公地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充分考虑物价、普查难度、普查队伍人员酬劳和补助(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普查设施设备购置等因素,对经费支出作出统一安排。

(四)严格依法普查。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积极宣传动员。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湘西自治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湘西自治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珍瑜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伍程灿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刘孟龙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舒学锋  州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孙海青  吉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李德松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世全  州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毛建湘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汪立东  州民政局副局长

彭  华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石胜福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正跃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章  东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凤祥  州水利局总工程师

彭顺光  州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向  荣  州商务局副局长

田  滔  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曾湘军  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唐辉林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向纯金  州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符代岸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海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杨明思  州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郑逢春  州气象局副局长

聂景新  州地震局局长

向昌状  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副主任

向兴胜  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向纯金总工程师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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