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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优惠政策和人才服务窗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1169
  • 文号:州政办发〔2019〕44号
  • 统一登记号:州政办发〔2019〕44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19-12-25
  • 公开责任部门: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优惠政策和人才服务窗口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州委、州政府出台的惠企、惠民政策,推动诚信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和“人才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两个窗口”),集中开展优惠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品牌创建等优惠政策以及人才引进政策,是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脱贫攻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政策的兑现事关政府诚信、事业发展、民心民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优惠政策和人才政策的兑现工作,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兑现机制,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后劲,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设置服务窗口

  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强化服务意识,按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优惠政策兑现和人才服务窗口,充分发挥一站式服务窗口的便民优势和作用。优惠政策兑现窗口主要受理上级和州本级出台,并且主要由州本级负责兑现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中,税费优惠政策兑现按照权限要求,由各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办理。人才服务窗口主要为我州引进的人才及企业提供居留、社保、医疗、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有关配套政策服务。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快州本级兑现窗口设置前期工作,确保2020年1月1日正式运行。各县市区要参照州设立“两个窗口”的做法,加快相应窗口设置工作,确保2020年3月1日正式运行。窗口的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延伸,更好为企业服务。

  三、明确受理范围

  “两个窗口”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部门审批办理、规定时限办结、窗口反馈送达”的运行机制,对进入窗口办理的优惠政策兑现事项实行前台“无差别”综合受理。“两个窗口”受理的政策范围是:2017年以来,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的惠企惠民政策、人才服务政策(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政策)(具体见附件6、7、8)。其中,州本级事项均纳入州窗口受理,各县市区兑现事项纳入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各县市区、州直有关部门要对本级兑现事项进行梳理、公布,并根据政策出台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两个窗口”主要负责咨询、接件、初审、分流、反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审批、处理、兑现。基本运行流程是:窗口受理办件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分流到相应责任主管部门办理;主管部门在收到窗口交办件材料后,对申报材料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政策的以予核准兑现。同一事项审批权限分属多个部门的,由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审核。具体程序为:

  1、一次申报。企业(群众)符合优惠政策和人才政策,可按照相应事项办事指南,持有效证件、佐证材料,向“两个窗口”递交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申请政策兑现。

  2、一窗综合受理。“两个窗口”收到办件申报后,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要件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初审合格者,即时开具《受理通知书》(具体见附件4),在1个工作日内分流到主管部门或在规定时限内推送到后台审批;对材料不合格者,一次性告知不符合原因并进行政策解释,指导完善申报材料。“两个窗口”统一受理政策事项,各部门不得多头受理、体外循环。

  3、部门审批办理。各优惠政策实施单位是政策兑现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兑现事项的审批和兑现。部门收到“两个窗口”分流的申请材料之后,对简单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开展申报资格、评定条件等审查,出具审批意见(具体见附件3);对复杂、重大事项,牵头审批部门要在3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开展审查,出具审批意见;涉及审批部门较多、办理程序特别复杂的事项,由州行政审批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优惠政策事项按程序须报请相关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州委、州政府研究审定的,按程序报审。审批通过的,由审批部门按规定进行公示,会同兑现责任部门提出兑现方案。属于资质认定的,3个工作日内下达相关文件证书;属于财政奖补范畴的,在预算内,60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在预算外、属上级拨付资金的,提出资金筹措方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窗口。审批未通过的,书面陈述理由,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两个窗口”。

  4、一窗反馈送达。“两个窗口”接收部门下达的审批意见、文件证书、兑现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在1小时内告知企业和群众,对未通过审批的,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文件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书由窗口送达企业和群众;奖补资金由政策兑现部门直接拨付给企业和群众。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优惠政策兑现工作的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和人才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任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委组织部第一副职、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教体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税务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民宗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国网湘西分公司、州优化办、州政府督查室、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吴朝化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优惠政策窗口和人才政策窗口设置、运行统筹协调;牵头召集联合审批;按季度收集政策兑现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对审批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解决;持续完善窗口办、自助办、网上办等多元化办事格局,打造更公开、更便捷的优惠政策兑现环境;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优惠政策兑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期望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做好此项工作,直接负责优惠政策兑现工作的州直相关部门要授予窗口相应权限,在窗口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加强对窗口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对职能范围内优惠政策、人才政策事项及时进行梳理、更新、宣传及解读;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制定各自领域的《政策兑现指南》并实时动态更新;实施优惠政策事项的审查、公示和兑现,配合其他部门对涉及主管的事项进行认定;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优化优惠政策兑现审批流程。其他部门也要明确优惠政策兑现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经办人,与窗口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确保优惠政策兑现流程畅通、办理高效。

  (三)加大宣传和督查考核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自有平台以及其他媒体、宣传栏、办事指南等多种渠道宣传我州优惠政策和人才服务政策以及政策兑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将优惠政策和人才政策兑现工作纳入州政府2020年对各县市区、州直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州政府督查室要将优惠政策兑现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并将督查结果纳入营商环境考评范围。


  附件(点击下载):


  1、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人才政策兑现总表


  2、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人才政策兑现申请表


  3、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人才政策兑现审批表


  4、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人才政策兑现受理书


  5、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人才政策兑现流程图


  6、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和人才政策文件目录(第一批)


    720172019年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事项(第一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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