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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推行联合执法 优化城区管理

来源:《湘西工作》2021/2 作者:周彪 彭磊 2021-03-22 11:21


酉复人家 黄玲玲/摄


近年来,保靖县积极创新城区管理,探索推行联合执法,实现了管理有力有序、环境宜居宜业,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打造了干净、整洁、文明的“酉水明珠”。

一、组建联合执法机构,县城管理实现组织化。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分管交通、公安、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讲评会,对工作进行评价、指导和督促,分管领导常态化深入执法一线调度指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抽调308名执法人员,组成7个联合执法小组,每个组配备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据城区范围,划分5个联合执法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安排一个联合执法小组,另外2个小组负责应急处理和机动巡查等工作。

二、明确联合执法“三个五”,县城管理实现精细化。围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五个从重”整治交通秩序,即:从重处罚机动车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从重处罚非法客运、摩托车非法安装晴雨伞及挡风板、不戴安全头盔等,从重处罚酒后驾车、超载、超速、鸣大喇叭等,从重处罚道路上乱摆乱停、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从重处罚阻碍执法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二是“五个不准”提升市容市貌,即:不准沿街的餐饮、服装、摩托车修理等门店占道经营;不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晾晒衣物、搭建建筑物、摆摊设点和修建其他设施;不准在县城道路上冲洗车辆、搅拌砂浆和混泥土;不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及树木上,随意张贴公告、海报、标语等宣传品;不准破坏垃圾箱、交通护栏、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运载散体、流体物质车辆必须严格采取密封的防护措施。三是“五个一律”严管环境卫生,即:果皮、果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一律不准乱丢;县城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的各种废弃物,一律不准焚烧;禁止将室内和门店垃圾扫入公路、街道、下水道,所有门店、摊点,一律自备垃圾桶;各门店、摊位,一律实行“门前三包”;垃圾、渣土、污水等,一律不准乱倒乱排。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城管理实现长效化。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分块监管制度,明确联合执法责任,实现了县城管理自行运转;实行平时监管和综合整治相结合执法制度,明确联合执法主题,实现了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的转变;实行城市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公安、城管、交通、农机等部门联合专题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建立网络监督执法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微信群(“酉水明珠”),对城市管理实行网络监督,只要有群众在微信群里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综合整治办立即安排联合执法人员迅速处理,实现了网络监督执法的长效化。在微信公众号、保靖新闻网等网络平台,曝光交通、卫生问题。三是建立定期学习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证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60次800余人次,确保每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作者单位:保靖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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